2025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尚竞配资,这类医疗、医药市场限制陆续放开。
01
三部门联合发布
部分放开医药方面市场准入
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简称《清单(2025)》)的通知。
《清单(2025年版)》修订坚持“该减的坚决减,该增的合理增”,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清单(2025年版)》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清单(2025年版)》部分放开了8条全国性措施。其中,涉及医药领域的包括:药品批发和零售单位筹建、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这些相关领域保持了必要的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
从2018年我国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台到现在,共经历四次修订,清单事项数量由2018年的151项压减至目前的106项尚竞配资,压减比例约30%。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各类经营主体都能看得见、摸得着、进得去,“宽准入”红利切实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了“清单越缩越短、市场越放越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无论是国资还是民资,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得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置准入障碍。
另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的管理模式,要求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最直接的获益者就是民营企业;五版清单事项持续缩减,一批领域或是准入限制放开、或是准入环节精简,充分释放了放宽准入的政策红利,最直接的惠及者也是民营企业。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市场“门槛”不断降低,市场规则更为透明,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对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02
多项营商环境利好政策纷纷出台
一个积极的营商环境,能够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聚焦到医药行业,除了在市场准入方面放开医药方面准入限制、精简准入环节外,在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规范执法监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方面尚竞配资,广西、云南等多省药监局发布《开办药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并提出简化申请材料,推进电子证照应用;优化办事流程,一次提交、多次复用;推进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重点任务,实现开办药店“一件事”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
在柔性执法为药店减负方面,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浙江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发布了发布了“首违免罚”或“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相关制度政策,为药店提供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缓冲带”,加快打造药品零售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要细化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规范日常监管,做到无事不扰;加强普法服务,推动企业自律。
不仅如此,在日常经营上,多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营商环境也越来越健康。
1、药店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深入实践“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达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的联合监管效果,广东、浙江等多个省份的部分地区联合该当地医保局、综合执法局对零售药店开展零售药店“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
2、取消药店筹建审批和间距限制
河北、黑龙江、辽宁、上海、浙江等地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以及开办药店设定间距限制等条件。
3、实行告知承诺制
河北、黑龙江等地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4、鼓励药店多元化经营
北京、安徽、四川等多省监管部门鼓励零售药店在陈列和销售药品外,增加化妆品、食品和日用品等,经营范围更加多元。
这些营商环境政策的出台,在最大程度上做到了让药店少折腾、多做事,将大大节省药店人的时间和精力,提高药店营收效率,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相信药店市场经济将迎来更加繁荣、健康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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